2016年10月5日 星期三

找到了

週一人事主任告訴我可以申請了,週二我抱著我的身家"歷年考核"去找她,週三她列了一堆我印象中沒見過的東西,離職證明、敘薪通知、、、,要回原服務單位申請補發,我的天兒啊。
今天回到家,我望著搬過八次家的"家",書架、抽屜、儲藏室,竟然在雲深不知處的儲藏室,我一把抽出哪包藏有我富源、頂埔、附小的服務證明、離職證明、敘薪證明,上帝,我明白,你對我的好。謝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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